我院再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

作者: 时间:2012-09-07 点击数:

 日前,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命名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、撤销、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(豫文〔2011〕225号),命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等736个单位为“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”,自2012年1月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。我院再次成功创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,这也是我院第二次获此殊荣。
    再次成功创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,是院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付出辛勤汗水的结晶,是我院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丰硕成果。长期以来,我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,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精神动力,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,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,在党建思政、教育教学、科研服务、竞赛训练、学生工作、行风评议、廉政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校园环境建设、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和显著效果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    在本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,各相关部门的同志,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冒着酷暑,牺牲假期休息时间,认真做好档案资料整理、知识测试、校园环境美化、民主测评、迎接考评检查等各项工作。期间,院领导亲自部署、亲自参与,认真检查,扎实做好各项任务落实,确保了学院成功创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。
    再次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光荣称号,是全院师生的荣誉,也是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,相信全院师生员工一定会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再次成功创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为契机,扎实工作,拼搏进取,努力开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事业发展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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